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学院网站是学院及各部门对外发布信息、服务师生、树立良好形象的窗口。为提升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一条 网站的建设与运行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指导、协调下进行管理。
第二条 网站由各部门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和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各部门需成立网站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网站负责人与网站信息员。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网站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二)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保证信息及时更新,杜绝非法信息出现。
(三)负责网站技术管理,承担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网站的审批、培训、技术支持、监督与评价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院网站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项目。
(二)负责审批各部门网站及新增栏目的开通申请。
(三)为网站提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包括网站群平台和域名服务。
(四)监控、监督各部门网站的运行管理及内容规范,对不符合规定的网站督促整改。
(五)负责网站信息员、管理员的技术培训。
(六)及时将学院及各部门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信息发布到学院网站首页。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四条 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所有网站建设审批、上网信息审查、网站信息监控等工作。
第五条 为了规范信息发布渠道,方便信息查询和统计,保证学院网站信息管理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各部门网站统一使用学院网站群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第六条 各部门要对网站的主要信息内容和开设栏目进行认真规划,并明确网站负责人(领导责任人)和网站信息员、管理员(技术责任人),严格制定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第四章 网站管理规范
第七条 网站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工作。
第八条 网站制作维护实行专人负责。各部门要指定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懂网络技术的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
第九条 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各部门必须指定1名监管员监控网站的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网站负责人报告。
第十条 网站负责人、网站管理员、网站监管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行使职责的,要指派人员替代,并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报送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并更换网站管理账号和密码。
第十一条 各部门在学院主页栏目发布信息时要进行审核,审核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学院主页栏目信息终审由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
第十二条 网站的信息更新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超过期限未更新的,将给予通报并责令整改。
第十三条 因疏于管理(如用户账号或密码泄露等)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追究该网站负责人、网站管理员、网站监管员的责任。
第五章 网站设计规范
第十四条 网站进行栏目设计时,各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规划栏目,方便浏览。
第十五条 网站设计要根据学院网站群平台的要求进行设计,网站搭建时只需进行模板设计,一般设计三个模板,即首页模板、二级列表模板、信息浏览模板。为保持网站风格统一简洁和方便管理,模板不宜过多,模板间结构关系要清晰明了。
第十六条 网页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不使用横向延伸版式。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要方便使用。
第十七条 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部门名称、网站名称、网站主办单位、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院网站首页的链接。
第十八条 网站的导航栏应清晰反映本网站的结构,避免在同一个网站出现不同形式的导航栏。
第十九条 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第二十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使用简体中文。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第二十一条 网站应端庄、严谨、规范,原则上不在首页使用弹出窗口、漫画,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动画。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
第六章 网站内容规范
第二十二条 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第二十四条 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第二十五条 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部门在网页中引用学院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院主网站保持一致。
第七章 网站维护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网站原则上要求采用学院统一的网站群平台建设,由党委组织宣传部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负责各自网站的内容发布与维护,网站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及时更新。
第二十九条 党委组织宣传部对各部门网站的信息维护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系部发布监控报告,并以此作为网站评价的依据。
第三十条 对于信息内容陈旧,长期不维护更新;页面制作粗糙,有损学院形象或网站整体风格;在网站上运行消耗大量服务器资源的内容,对服务器性能产生不良影响的网站,学院将中止该网站的发布。
第三十一条 对于网站中添加的外网网站链接应重视并定期审查,避免无意间将其它不良网站作为链接而添加到自己的网站中。严禁直接将校外其它网站的图片、视频以及网站框架直接引用到校内网站中,如需引用,请下载后上传到学院服务器后再引用。定期检查网站中的友情链接,避免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网站可能已经成为不良网站,造成的后果由网站负责人承担。
第八章 安全与保密
第三十二条 网站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保密法规,杜绝发布涉密信息及不良信息。
第三十三条 网站须具备完善的网站后台管理的日志记录,须规范网站信息员上岗、培训及管理流程,严格管理账户权限。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需建立网站应急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随时检查网站内容,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上报党委组织宣传部。如果网站存在安全问题,学院将关闭该网站。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要求
一、发布信息文件格式要求:
1、文字纸质稿:
①标题明确,简洁,内容重点突出,描述完整简练。
②稿件上必须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注明上传网站位置。
2、信息稿件形式:
①电子稿WORD,纸质稿留存建档;字体大小为四号宋体。
②图片格式:为.jpg或.png格式。 不低于300×300像素
二、备份要求:
所有发布文件必须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注明日期分类存档。
三、门户网站上传发布信息文件接收审查签批:
1、所上传稿件需符合“标题一”要求
2、接收文件后网络信息管理科记录,初审,修改发布。
3、登载后的电子稿件由网络管理科存档,年底评奖。
四、信息发布数量要求:
教学、教辅部门每周上传网站信息数量不少于2篇;
团委不少于3篇;
管理职能部门每周上传网站信息数量不少于1篇。
各系、部、处信息发布数量作为量化评比依据。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1、信息员投稿,信息发布提出。
2、初审稿件:(各系、部、处相关职能科室)
信息内容审核。
文字校对。
图片校对。
3、各系、部、处主管领导审核签批。
4、网站管理员上传、记录、存档。
附件:试行征求意见版